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八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2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