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严格管理、科学利用和生态补偿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