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在洮河干流、主要支流、水库保护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规划养殖规模、养殖品种,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在洮河干流和支流禁止养殖、放生未经批准的外来水生物种。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