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名以上联名,可以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