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三条有效建立立法项目库、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在自治州范围内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科学论证评估,根据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等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