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具体责任区和责任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