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规划区内的建筑布局、建筑群落、单体建筑应当突出民族文化特点,村庄应当保持特色民居的建筑风格。

景区景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以及威远江、小黑江、勐嘎河流域两岸的房屋建筑,鼓励采用坡屋顶、小青瓦,墙面色彩以传统民俗色彩为主,并用地方民族建筑特色构件和图案点缀。

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