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属于不良信息的,应当记入有关个人、单位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