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支持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或者为控烟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志愿者服务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控烟工作。

控烟场所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