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对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实施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