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潭江流域的干流、支流、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质保护。本条例所称潭江流域,北起鹤山市宅梧镇云益,南至开平市赤水镇三两银山,东至蓬江区北街水闸,西至恩平市那吉镇蛤坑尾。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