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侵犯本县包装饮用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