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第三章 包装饮用水的开发管理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注册商标进行管理;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的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