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9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