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五条已修改根据代表议案和有关机关依据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提出的报告,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