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和管理代表工作平台。街道辖区内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近编入工作平台,定期参加活动。街道辖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在工作平台联系、接待人民群众。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如实记载代表履职情况。人大街道工委管理服务代表履职的网络平台。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