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会展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会展服务和管理活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