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金融、法律、技术、咨询、策划、人力资源等服务企业在会展活动期间设立服务站点,并与会展场馆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