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会展活动期间,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的巡查,监督、指导举办单位加强现场及周边的管理和秩序维护,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或者灾害事故,保护会展各方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