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州、市(县)人民政府、行委应当依法对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水资源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者交易。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