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的,由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