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和道路绿地中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