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镇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