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规划、园林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保护各类绿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进行建设。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