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成立公益性组织、提供技术或者志愿服务等方式,在阆中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指导下依法参与古城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