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并处以3万元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