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组织协调、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旅游工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执业辅导。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