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第二章 恢复治理规划第九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水务、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畜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农业、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