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扶持、优惠措施,吸引社会投资对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对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