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四章 医疗急救秩序/第三节 社会急救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培训,增强公众医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