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调度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已接受不少于三个月的医疗急救和调度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