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三章 医疗急救人员第二十二条有效调度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已接受不少于三个月的医疗急救和调度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