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已修改

对市医师协会做出的执业注册、备案或者定期考核等行为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