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市医师协会的章程、决议、决定等应当在通过之日起二十日内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章程、决议、决定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意见,市医师协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改或者纠正。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