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下的总额控制为基础,健全平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数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以及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差别支付制度,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政策。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