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是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