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三十条已修改对于议案中有重大意见分歧的专门性问题,主任会议可以召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辩论。辩论由会议主持人主持。参加辩论的人员应当遵守辩论规则。辩论规则由主任会议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