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分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案人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