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分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

提案人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