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者工作报告、汇报时,可以采取分组审议或者联组审议的形式。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