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体育馆应当在国家全民健身日、市民长跑日向市民免费开放。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全民健身设施在国家全民健身日、市民长跑日向市民免费开放。全民健身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鼓励:(一)提供适当补贴;(二)优先采购其场馆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