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赞助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体育比赛、体育表演的,可以享有冠名权。有多个赞助者的,依照约定冠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