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印刷企业承印出版物的,应当每季度将每一种出版物的样本一套送交市出版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