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治地质灾害,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