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