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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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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鼓励与优惠
第三十八条
有效
创业投资机构可以运用其全部资产进行投资。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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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