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通知其配合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