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内容完整的劳动合同中文文本;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中文文本。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