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辅警履行职责有显著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辅警因公死亡被评定为革命烈士的,其遗属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抚恤待遇。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