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第十七条有效市公安机关可以从革命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以为一名同胞兄弟姐妹)中定向招聘辅警,并可以在年龄和学历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