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古城区民宿客栈、民俗客栈、饭店餐厅、店铺摊点的管理办法,建立评价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